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金额的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聚众赌博且参赌人数达三人及以上,若在此过程中抽头渔利的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或以上,即可被认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行;
其次,如上所述,若组成的赌局涉及三人及以上参与者,且他们的赌资数额已累积达到五万元或以上,亦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此外,若是组织了三人以上的赌博活动,并且有超过二十名以上参赌人员,那么同样可以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最后,如果组织了十名以上的中国公民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在这个过程中收取回扣或者介绍费,也将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