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法官当庭作出裁决,则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裁定书;
而在裁定书送达次日起的十日之内,则是当事人的上诉期限。
若上诉期限届满,当事人将遵守看守所的接见规定进行探视,通常情况下,此类接见每周会安排一次。
然而,若该案件由法官定期宣判,则在宣判之后,裁定书应立即发出;
自送达之日起的十日之内也是当事人的上诉期限。
待上诉期限结束之后,当事人即可按照看守所的接见规则进行探视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