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能判定为危险驾驶。
单独的超速行为虽然未被认定为危险驾驶,但仍然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要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体现出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严重性。
所谓追逐竞驶,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驱车追逐、超越其他各类机动车辆,频繁且突然地进行变道动作,以及接近目的地时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前方等极度危险的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