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外执行的申请拖延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提出执行异议、报案等方式寻求解决。
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面对监外执行申请的拖延,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 报案: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出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申请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支持。
4. 注意证据收集: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应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注意证据的收集,以便后期在刑事定罪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使用。
5. 利用新的救济渠道:充分利用新形势下下发的相关通知或指导意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出现公安机关60天内未予书面答复的情况,及时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理判决。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面对监外执行申请拖延时,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通过向上级法院申请、提出异议、报案等方式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