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否定回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单位并不具备成为侵占罪主体的资格。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典》)中,并未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侵占罪的主体,遵照刑法所确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单位无法成为侵占罪的行为人,也就无法构成侵占罪。
其次,本罪的实施者被称为“侵占罪行者”,该罪行者应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