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存在帮信行为,然而其银行流水仅达五万人民币,并未触及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人民币以及违法所得达到一万人民币的帮信罪立案标准。
在这种情形下,并不足以认定构成帮信犯罪,是否会被判定仍需视具体情况或所获得的利益而定。
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
然而,对于初次犯罪者,如能主动投案自首或积极退还赃款,则可在此基础上减轻刑罚甚至免于处罚。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将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