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并无单位犯罪的案例,原因在于该罪行并不符合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侵占罪具体表现为: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中,并未对侵占罪设定单位犯罪的相关条款。
根据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单位无法成为侵占罪的实施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