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在刑事拘留后,并非必然会被判处刑罚。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侦查方面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侦查过程中或是在侦查工作完成之后。
若侦查机构认定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依法决定撤销案件。
而在将案件移交至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后,若公诉机关亦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若案件最终被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经由审判环节,法庭若认为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宣布被告人无罪或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及时撤销案件。
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书,同时还需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