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提出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
此申请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等有资格的人员发起。
其次,收到申请的司法机构将对此申请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根据相关法规做出决策。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关于是否接受这项申请的审核结果。
经同意的取保候审申请,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同时,被申请者还需提供担保人或者自行提出担保人。
对于未获批准的取保候审申请,相关部门亦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最后,便是执行取保候审的环节。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应遵循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