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司法认定,其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复杂客体,具体包括国家对于经济合同事务的管理规范秩序以及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犯罪分子会在签订、履行各环节合同义务时,运用欺诈手段,如虚构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从而获取被害人财产,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金额方可构成犯罪;
再者,主体方面,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实体,皆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最后,从主观角度分析,犯罪分子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并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