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我要明确指出,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并不需要寻求对方的谅解书。
然而,在满足以下各项条件的前提下,您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首先,如被判定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节;
其次,如果被判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再次,若您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