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刑事案件,公安机构应尽快启动调查,以全面、客观地收集、整理和掌握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罪行、罪行轻重等方面的证据资料。
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后,若有足够证据证明案件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应对案件进行预审,并严格审查、核实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在证明案件事实过程中的力度。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立案之后,公安机关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