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公款罪”被划归为典型的“职务犯罪”范畴之内。
此概念在司法领域内专指由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乃至各类私营企业及事业单位工作者,利用其职务中所拥有的权力或职位优势,实施非法行为、渎职行为乃至严重失职行为,从而扰乱并破坏了国家权力机关对相关职务进行合法行使与良好监管的制度体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