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若纳税人因为遇到某些特殊困难而无法按照预先约定的期限支付税款,经过省级或更高级别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进行细致审核并作出决定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缴纳期限的,但是最长的延长期限不能超过连续的三个月。
具体来说,如果纳税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产生了税款拖欠问题,那么就应该被视为所述的特殊状况:
(1)由于各种各样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纳税人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
(2)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扣除应付给员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之后,剩余的货币资金已经无法满足税款的支付需求。
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提前向负责管理该项业务的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附上以下几份材料:
(1)详细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关于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及其银行账户对账单的详细信息。
为了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企业需要提供从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上个月的最后一天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前一天的所有银行对账单以及现金日记账的复印件。
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那么他们就必须提供涵盖2006年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所有存取记录的全部银行对账单和现金日记账的复印件。
(3)应付给员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信息。
企业需要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所属月份的工资清单(对于员工数量超过50人的企业,可以仅提供工资计提并已记账的账页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费证明。
(4)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材料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金额都必须填写完整的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