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方面,若袭击警察的情节较为轻微,且罪犯的行为是出于情感冲动而非故意侵害,同时其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并表现出悔悟之情,那么他可能会被判以缓期执行刑法或者其他相对较轻的惩罚措施(例如管制、拘役或者行政拘留等)。
需注意的是,我们对袭击警察的行为进行判定时并非采取绝对严苛的标准,而是应当综合考量罪犯所使用的作案手法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全面而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