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行的被告者来说,他们有可能被宣判无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案件的情节表现为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
犯案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经过特赦令的批准而免除了刑罚等法定情况出现时,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经进行了刑事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处理,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程序,或者宣布被告者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