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初次实施非法拘禁行为者,法院有可能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若该案件存在着殴打、侮辱他人的情节,那么就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在判断刑期起点的基础上,还需要依据非法拘禁事件发生的次数、参与人员的数量、持续时间以及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等其他对犯罪构成产生重要影响的犯罪事实进行加重量刑因素的考虑,从而最终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