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网络诽谤罪的问题上,被侵权人有权利选择是否启动刑事自诉程序,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才需另当别论。
其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被侵权人应自行搜集相关证据并进行材料整理与整合,其次完成文件起草,也就是编制起诉状;
接下来,根据案件性质确定相应的司法管辖区域,并将准备好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递交至该地的法院;
最后,在法院受理之后,耐心等待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
在此过程中,若发现证据收集存在困难,法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
值得强调的是,整个维权过程需要被侵权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