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嫌犯下强制猥亵罪行者,则可依法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
然而在决定是否进行正式逮捕时,必须要严格遵照以下三个关键前提条件:
首先要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存在确凿无疑的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控告者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刑事处罚;
最后,如若采取保释、监控居住等措施仍然无法有效避免再次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那么对被告进行逮捕便是尤为必要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