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专利权要求书的编制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必须明确、详细地记载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各项关键性技术特点。
2.如果存在多于一项的权利要求,则应对其进行阿拉伯数字的依次编排。
3.在编写过程中所采用的科技术语应尽可能与说明书中的同名术语保持一致,可酌情添加化学方程式或者数学公式的表述方式,但需注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绘图说明。
4.在进行描述时,技术特性可参照说明书附图中的相关标识进行引用。
5.在撰写过程中,必须包含独立权利要求部分,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入从属权利要求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