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情形如下所述,若中间车辆首先遭受后方车辆的碰撞,随后又再次遭受前方车辆的碰撞,则后方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中间车辆无需担责;
反之,若中间车辆率先对前方车辆进行碰撞,而后方车辆紧随其后对中间车辆进行碰撞,那么双方均需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后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于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制动措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