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国对于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同一诽谤性言论在网络上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累计达到五千次或以上,或者该言论被转发达到五百次及以上方可进行立案调查;
其次,若该言论引发了受害人或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也将构成诽谤罪;
再次,如果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仍然继续实施诽谤行为,同样可以作为立案依据;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可作为诽谤罪的立案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