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多数情况下,夫妻之间产生的盗窃行为是无法被纳入法律范畴予以立案的。
然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司法解释,对于盗窃自家财产的案件,通常可以不作为犯罪行为来处理,但若确实存在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处理过程中亦需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情况加以区分。
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立案必须且仅能针对犯罪行为展开。
倘若该行为并非犯罪性质,则不应予以立案;
其次,必须具备一定的事实证据以证实犯罪事实确实已经发生。
这其中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际实施、正在实施以及处于预备阶段等多种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