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对于袭警行为,无论其情节轻重与否,均不能通过庭外和解来解决问题,因为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不得适用刑事和解以及治安调解决策。
在处理袭警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包括袭警行为所采用的手段和方式等等,以此作为严格追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采取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
而对于那些使用枪支、管制刀具,甚至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威胁到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罪犯,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