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罪的审判过程中,是无法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
因为取保候审这项措施,只适用于那些在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与起诉环节,并不是对已经作出了正式判决的案件适用的。
一旦被判有盗窃罪行,基本上就意味着盗窃罪的判决已经生效,那么此时再去申请取保候审就是没有意义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涉及到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运用某种附加刑的案件;
2、对于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案件,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产生危险性的话,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3、如果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即可;
4、当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