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所谓的侵占罪,即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人,将原本由他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他人遗失之物、被掩埋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却又拒绝归还或拒绝交出的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那些将原本由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人,如果其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拒绝归还,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而如果其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