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犯下盗窃罪且获得受害者谅解的情况,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是具备减轻量刑的可能性的。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量刑可达到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不同类型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之意,或有立功表现的,皆可申请得到相应程度的减刑。
若有以下六种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则应给予更进一步的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行为;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查证属实;
(3)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如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4)在日常生活中舍己为人,挽救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