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某人意图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失财物、代为保管之物或者是他人埋葬的物品,并且在拒不返还此等财物时,倘若其所涉及到的金额未达到五千元至二万元这个范围之内,那么将无法被认定为犯下了非法侵占罪。
换言之,若以此种违法手段恶意占有他人遗忘的财物、代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埋葬的财物,且其所涉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则无法构成非法侵占罪。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途径将他人遗忘的财物、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埋葬的物品据为己有的行为,只要其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返还,即可被视为非法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