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饮酒乃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之行为。
然而,若将这种违规升级至达到醉酒程度,那无疑便会触及到刑事犯罪的红线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标准,该规定明确指出,所谓饮酒驾车,即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但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而醉酒驾车则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