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遭受了强奸犯罪行径,您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揭发这一恶行。
在此过程中,优先考虑的便是尽早地向警方报案,因为这样能够为警方提供更多的时间与机会来侦破此案,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律尊严。
除却直接的证据,例如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相关证据之外,您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以证明您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并非出于自愿,例如身体上可能残留的伤痕或其他痕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这一点。
此外,您还需思考在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的反抗行为,以及是否有相关的证据,例如反抗时使用过的物品等。
这些具体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遗留的物品、嫌疑人的毛发、含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您可以将其提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负责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并为受害者进行法医学鉴定等事宜,以便进一步证实您所遭受的侵害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