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人员将被安置在本地看守所进行拘禁。
刑事拘留亦称为预行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对那些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临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收监至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此期间,除了聘请的律师外,无人能够进行探访,但是,相关食品及生活费用的供给是允许的。
亲属需等待案件判决并生效后方能进行探望。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羁押过程中包含了三个重要阶段,分别为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自立案侦查阶段起,便可以委托律师。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代理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