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前购置房屋并在婚后办理房产证,该房屋仍然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尽管房屋所有权证的颁发发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房产证的颁发理解为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且房屋系由婚前一方独立出资购置,因此,房屋理应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