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案流水金额达200万元的帮信罪行,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适用罚金刑。
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属于数额犯范畴,故犯罪涉及的金额并不直接作为量刑的主要考量因素。
然而,倘若在涉嫌帮信罪的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
此外,如果犯罪者能主动退还赃款,这无疑将有助于减轻其所面临的刑事责任或甚至可能获得免于处罚的机会。
最后,关于犯罪者的身份问题以及主观心态,必须明确的是,只有当他们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时,才会构成帮信罪。
然而,在某些案例中,即便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帮信罪,但他们可能仅扮演着从犯的角色。
因此,从犯理应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