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行为由警方负责处理。
公安局作为侦查机关,其下辖的交通警察大队则是具体执行其职责的分支机构。
对于涉及危险驾驶罪这类案件,由于这属于刑事犯罪范畴,且系公共利益受侵犯之公诉案件。
因此,公安局的侦查机关——交警支队将会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最后将证据材料移交给检察院的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随后由法院的审判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决。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赛车活动,情节严重者;
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应判处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