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遇害者因对方经济状况不佳而无法获得充分赔偿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首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商定分期赔偿协议,以确保受害人能够逐步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应当被依法清偿。
若肇事者目前暂无能力全额偿还,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后,可将债务分期偿还。
如果肇事者具备偿还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强制执行;
其次,可以向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先行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再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未存在任何过失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二,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失,则需根据其过失的严重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并无过失,则仅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第三,若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那么双方应共同分担损失;
最后,若交通事故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则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