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抢劫罪的裁定所需的各项证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接受询问时所提供的陈述与辩解,以及他们亲属朋友所提供的证言;
其次是关于犯罪嫌疑人以自身名义转让、租赁或者出售赃物的各类书面文件资料;
最后则是与犯罪过程有关的物证,例如用以预备犯罪的场地或者事先探访踩点场所的实物证据等等。
触犯该项罪名的行为人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相应的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