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深受旅行者困扰的导游强制购物问题,法律给出了明确的惩罚措施。
首先,旅行社必须停止其非法行为,退还所有违规收入,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整改命令,并根据违规金额进行相应的罚款。
如果旅行社的违规行为较为严重,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勒令其停业整顿,并处以三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若违规所得超过三十万元,则需额外支付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旅游主管部门甚至可以吊销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面临同样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暂时吊销或永久吊销导游证等多种惩罚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