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
在盗窃犯罪案件中,承担法律责任的被执行人为被告方当事人,亦即被认定犯有此类罪行并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的罪犯。
若法庭判决要求支付罚金,而被执行人又无能力完成此项义务,则无论何时人民法院如有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财产,均应立即进行追偿。
然而,若是被执行人为遭受无法抵挡的灾难导致经济上出现困难,从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则亦可适当减轻或免除其部分金钱负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