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存在夫妻共有人擅自占据、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虚构债务以图谋占有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行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时,对于实施以上行为之一者,均可被法院裁定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予以较少份额的分配,甚至有权不予分配。
在离婚程序结束之后,如另一方发现前配偶存在此类行为,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