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为公诉案件类型,此类案件之原告机关为检察机关,所有需进行审查决定并提起公诉的案子,均由司法机关授权的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查确认。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负责审核的要素主要包括犯罪事实及情节是否清晰明了,证据是否确凿且充足,对犯罪性质与罪名的判定是否准确无误等方面。
除此之外,还需关注是否存在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其他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员,以及是否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