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经由法院判定须承担有期徒刑刑罚的被告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上,通常来说是无法取得保释机会的。
因为取保候审这一权利仅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诉讼程序中,而在执行阶段则不被允许适用。
对于已经由法院判决必须承担有期徒刑刑罚的被告而言,他们往往需要前往监狱服刑,此时也不再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