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商家故意拖延退货且迟迟不进行签收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应尽快与卖家取得联系,以确定其是否已知晓商品已送达但仍然选择不予接收。
紧接着,消费者需联络物流公司暂时保管该货物,同时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团队,并上传双方的交谈记录,以证实对方无缘无故地拒不签收。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确保双方已就退货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或者所购买的商品具备无条件退货的资格条件。
然而,若涉及到特殊商品,且卖家尚未同意退货,那么他们有权拒绝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