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是因开设赌场而遭到刑事拘留,通常会被羁押于看守所内,期限范围大致为七天至三十七天不等。
具体来说,如果警方认定涉及开设赌场的被拘留者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应在被拘留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检察官提交申请,申请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自然日。
此外,倘若该名被拘留者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他人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则其申请的提交时间还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