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1997年我国对刑事法律进行了重大修订之后,合同诈骗罪作为新设立的罪名被正式纳入其中。
此犯罪的具体含义是指犯罪分子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签署和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达到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实施具有法定情节的合同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时,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且法院还可以同时判处罚款;
涉案金额巨大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面临的刑罚将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开始,并且仍要缴纳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缴纳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