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犯罪板块的构建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素,该罪名所侵犯的法益实质上是他人财产权的通用性即所有权;
其次是客观行为要素,具体到实际运作中,它表现在非合法地将他人交付给自己看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据为己有时,数额需达到巨大的标准,并且当事人拒绝归还给财产所有人;
再次是从主体角度来看,侵占犯罪的主体是广大的普通民众;
最后是主观心理元素,明确表示该罪犯存在故意实施犯罪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