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说法并不准确。
须知,单纯地进行辱骂或诽谤并非被视为构成寻衅滋事的必要条件。
寻衅滋事特指以下几种行为:
即行为人参与聚众斗殴;
追逐、拦截他人的活动;
强行索取或占有他人财物;
肆意损毁、占用公共或私人财产;
以及实施其他类似于上述的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