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讲,行为人一旦实施了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犯的行为,不论其行为是否最终得逞,均应予以立案调查并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1、如果行为人有多次强迫与同一名女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同时对多名女性进行性侵犯的恶劣行径,那么他将面临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这一基本量刑幅度的基础上,再增加相应刑期的严厉惩罚。
2、若行为人涉及到轮奸妇女、幼女,或者在公共场所公然实施性侵犯等严重犯罪行为,并且给受害者带来身心创伤的话,那么他将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