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肆意地将公款挪为己有,用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将公款用作营利性活动,抑或是公然违背社会道德规范,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且在三个月内拒不归还者,均属于挪用公款罪的范畴,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若情节严重,则应加重处罚,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者,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者,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最后,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物资擅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应从严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