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不准确地说,代为保管的财物仅仅是指根据他人的委托或基于特定事实而承担的对他人财产在短期内进行管理和持有的责任。
如果行为人违反规定,私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那么这种行为便被视为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的目的,实施了将这些物品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但却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进而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