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针对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及以上者或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持有凶器进行的盗窃以及扒窃之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惩罚。
其中所称“数额较大”,是指个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
2.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较为恶劣之人,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除了刑罚,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指的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的严重犯罪情节。
而所谓的“数额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3.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之人,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其所有财产的惩罚。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的特别严重犯罪情节。
而所谓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